1、填土前應將基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雜物清理干凈;必須清理到基礎底面標高,將回落的松散垃圾、砂漿、石子等雜物清除干凈。
2、檢驗回填土內是否含有雜物,粒徑是否符合規定,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圍內;如含水量偏高,可采用翻松、晾曬或均勻摻入干土等措施;如遇回填上的含水量偏低,可采用預先灑水潤濕等措施。
3、回填土應分層鋪攤。每層鋪土厚度應根據土質(zhì)、密實(shí)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。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~250mm;打夯機不能作業(yè)的部位采用人工夯實(shí),每層虛鋪不大于150mm,鋪攤完成后,要用鐵耙耙平。
4、回填時(shí)每層夯打三至四遍。打夯應一夯壓半夯,夯夯相接,行行相連,縱橫交叉。
5、深淺兩基坑相連時(shí),應先填夯深基礎;填至淺基坑相同的標高時(shí),再與淺基礎一起填夯。如必須分段填夯時(shí),交接處應填成階梯形,梯形的高寬比一般為1∶2,上下層錯縫距離不小于500mm,階梯處必須留直槎。
6、回填時(shí),應用人工先在管子兩側填土夯實(shí);并應由管道兩側同時(shí)進(jìn)行,直至管頂0.5m以上時(shí),在不損壞管道的情況下,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機夯實(shí)。填土全部完成后,應進(jìn)行表面拉線(xiàn)找平,凡超高處,及時(shí)依線(xiàn)鏟平;凡低于標準高程的地方,應補土夯實(shí)。(張西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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