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按照抗震規范要求,構造柱主要設置于抗震墻中。
2、120(或者100)厚墻,當墻高小于等于3米時,開洞寬度小于等于2.4米,若不滿足時應加構造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系梁。
3、180(或190)厚墻,當墻高小于等于4米,開洞寬度小于等于3.5米,若不滿足時應加構造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系梁。
4、墻體轉角處無框架柱時,不同厚度墻體交接處,應設置構造柱。
5、當墻長大于5米(或墻長超過層高2倍)時,應該在墻長中部(遇有洞口,在洞口邊)設置構造柱。
6、較大洞口兩側、無約束墻端部應設置構造柱,構造柱與墻體拉結筋為2Ф6@500,沿墻體全高布置。(范德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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