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(以下簡稱“特種作業人員”)是指在建筑施工活動中,對操作者本人、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。
特種作業包括以下工種:
(一) 建筑電工;
(二) 建筑架子工(普通腳手架);
(三) 建筑架子工(附著升降腳手架);
(四) 建筑起重司索信號工;
(五) 建筑起重機械司機(塔式起重機);
(六) 建筑起重機械司機(施工升降機);
(七) 建筑起重機械司機(物料提升機);
(八)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(塔式起重機);
(九)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(施工升降機);
(十)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(物料提升機);
(十一) 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;
(十二) 建筑電氣焊接(切割)工。
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,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考核合格,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(以下簡稱“操作資格證書”),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。
操作資格證書有效期為兩年。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,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復核手續。延期復核合格的,證書有效期延期2年。(馬西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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